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首页 | English

党团学工+

党建专栏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学工 > 党建专栏 > 正文

学党史 知党情——社会主义制度建设

发布人:日期:21-11-29 20:16浏览数: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一次中央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第二年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是总路线的两翼。1952年下半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这部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经验的总结,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保证。

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努力探索和开辟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1956年到1966年,新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个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实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基于我们一直照搬和借鉴的苏联体制弊端已严重暴露,毛泽东果断提出“走自己的路”,强调独立自主地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于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其内容涉及到十个方面的重要问题,全面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的实际情况。

报告提出的一系列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初步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框架。《论十大关系》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代表作,对当时和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作用。

上一条:永恒的名字,不朽的丰碑——走进雷锋纪念馆

下一条:回望光辉历程,共赴美好未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