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2022〕27号
各二级学院、园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公寓巡查工作,加强二级学院、园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协同联动,打造学生社区“管育”共同体,形成学生公寓“善治”合力,全面提升公寓管理水平,现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查工作机制
构建园区、楼栋、学院、辅导员、公管会、寝室长“六位一体”多级协同联动的巡查机制。
(一)园区管理委员会巡查
1、巡查目的:根据学生工作处安排,对楼栋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2、巡查要求:严格执行“一日一巡查、每周一通报”制度,每天开展常规巡查,每月至少2次覆盖所有楼栋,每月组织开展1次园区专项大检查。重点巡查各楼栋门禁值班、台账管理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等,同时抽查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情况等。
(二)楼栋管理委员会检查
1、巡查目的:根据园区管委会安排,对相关学院辅导员的宿舍管理实效进行检查。
2、巡查要求:严格执行“一日三巡查、每天准报告”制度,每天查寝全覆盖。同时,每周应至少开展1次全面的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和1次公共区域卫生专项大检查,周末节假日和特殊时间节点应增加检查巡查频次。
楼栋值班老师每天必须亲自参与两轮巡查,每轮巡查不少于一个楼层(单元),两轮巡查的楼层不得为同一楼层(单元)。第一轮巡查为交接班时间段,交班人员值守门禁,接班人员在8:30之前完成第一轮巡查;第二轮巡查为晚查寝时间段,由学生干部临时代班值守门禁,值班老师在23:10之前完成第二轮巡查。
(三)二级学院督查
1、检查目的:及时了解本学院责任楼栋和学生寝室的综合情况,及时掌握本学院辅导员的宿舍管理实效。
2、相关要求:在学院责任楼栋和高层公寓责任楼层分别安排一位负责老师,负责主动对接责任楼栋或楼层的巡查结果并及时上报给学院。同时,建议各二级学院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寝室安全、秩序、卫生情况和公寓管理制度学生知晓率等。
(四)辅导员查寝
1、检查目的:及时了解所带班级寝室表现,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2、相关要求:辅导员是所带班级住宿学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每天以安全、卫生、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学生自我管理教育和“线上+线下”综合查寝工作,“线上”查寝每天覆盖班级所有寝室、“线下”查寝每月覆盖所有寝室。督促学生做好各项自我管理事务,及时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和处分。同时建立和完善查寝工作台账、学生寝室分类管理台账和违纪教育处理台账,并定期上报学院。
(五)公管会巡查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管会”)应主动参与学生社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巡查并行使民主监督。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对“学生党员寝室”、“学生干部寝室”、“评优评先寝室”等的专项检查工作。每次巡查必须由本级公管会委员带队,所有成员挂牌上岗、文明查寝、客观公正,自觉维护学生干部良好形象,坚决防范和杜绝学生干部官僚化现象。
1、学校公管会巡查: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在学生社区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抽查,每月覆盖所有学院的学生寝室(每个学院不少于20间学生寝室),并完成结论分析报告向指导老师汇报。
2、学院公管会巡查:在学院和校公管会的指导下,在学院责任楼栋或楼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抽查,每月覆盖本学院所有班级的学生寝室(每个班级不少于2间学生寝室),并完成结论分析报告向指导老师和校公管会汇报。
3、楼栋公管会普查:在园区楼栋管委会和校公管会的指导下,在本楼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每天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巡查和1次晚查寝工作,并覆盖所有学生寝室,各楼层查寝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同时,每月完成结论分析报告向指导老师和校公管会汇报。
(六)寝室长自查
1、检查目的:及时向辅导员和楼栋老师反馈寝室情况和问题,协助辅导员抓好寝室管理。
2、相关要求:寝室长是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文明寝室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寝室长应充分认识自身角色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在学生宿舍管理中起好模范带头和管理服务作用。同时,要依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寝室长工作管理办法》每天向辅导员做好本寝室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如发现有夜不归宿、查寝后溜寝、酗酒醉酒、留宿他人、乱扔垃圾、饲养宠物、寝室吸烟等违纪问题,或发现可疑人员、异常行为、同学心理问题等特殊情况,或发现火情、治安、刑事等案件时,要及时向辅导员、公寓楼栋值班老师或相关部门报告。
二、巡查内容及登记反馈
(一)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主要依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1、卫生巡查:检查寝室值日制度落实情况、寝室内务卫生情况(以“五勤、五净、五齐”为标准)、公共区域卫生情况、乱扔垃圾、发放或张贴各种广告问题,以及其它影响公寓环境卫生的行为。
2、违纪巡查
(1)安全巡查: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私拉乱接、违规接电充电、私装电器、人离不断电;使用明火、点蚊香、吸烟或乱扔烟头;饲养宠物;不刷或代刷门禁卡,破门、爬窗、爬墙、爬栏;贵重物品未妥善保管;私藏或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以及其它违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秩序巡查:晚归、夜不归宿;代寝、溜寝;不配合查寝;违规请假、假后留宿;留宿他人;私自调寝;摭挡寝室门可视窗;在宿舍经商、推销、打牌、赌博、喝酒;喧哗吵闹、打架斗殴;损坏公物;以及其它违反公寓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巡查登记
1、线下巡查和登记:配备并使用专用巡查登记本,检查过程实时登记,检查结束后由本级组织及时归总并统一保管。
2、线上巡查和登记:主要由园区和楼栋管理委员会巡查使用,通过宿舍管理系统,完成线上巡查和登记工作。
(三)结果反馈
巡查结果反馈主要以统计汇总表的形式,并附加必要的文字说明,及时向本级领导或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领导报告。本级领导或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领导接到反馈信息后,应及时将相关结果和信息通报给责任部门或相关辅导员,便于下一步骤的工作开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督促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周密部署、职责明确、落实到位、长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
2、各二级学院、园区管委会等各级各项巡查工作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详实做好检查记录并规范形成巡查工作台账。对巡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追责到人、闭环管理,无法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重点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1日